防疫最关键就是预防,包括: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对于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手段就是防蚊灭蚊。找出蚊虫孳生地、清理蚊虫孳生地是成本低、见效快的有力措施。但目前,仍有部分单位和个人,对防蚊灭蚊工作要求视而不见,严重影响蚊媒传染病防治工作。下列案例中,展示了因未及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而受到卫生行政处罚的各类场所,提醒各单位及个人应敲响警钟,筑牢蚊媒传染病防线。
【案例一】医院成病媒孳生“院”
7月31日,三水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某医院进行蚊媒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时,可见医院楼顶遮雨棚破烂致天台积水、栏杆夹缝处落叶堆积、室内清洁用具专用池下水堵塞致积水,成为病媒生物孳生“院”。
【案例二】游泳池“人蚊同游”
同日,三水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某游泳场所进行蚊媒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时,发现该泳场外循环过滤设备旁的白色塑料桶、儿童池附近的金属喷壶均有落叶及积水,可见蚊幼虫肆意游动,人和蚊已不知不觉同场“畅游”,存在极大蚊媒传染病传播风险。
【案例三】商场生鲜区成花蚊“营养食堂”
7月30日,三水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某商场进行蚊媒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时,在该商场“鲜活”区域设置了7个玻璃水缸,缸内发现积水均已孳生出多条蚊幼虫在游动觅食,其中1个水缸面上的花蚊正挥动着“花手臂”与顾客对峙,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受到威胁。
【案例四】旅店清洗消毒区却变身“花蚊”驿站
同日,三水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西南街道某旅店进行蚊媒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时,在该旅店清洗消毒区的洗衣机旁红色水桶内可见积水,积水内有数条蚊幼虫游动,更有成蚊飞出,本应用于消毒清洁的区域已然成为“花蚊”的歇脚站。
上述责任单位未落实病媒生物防控责任,未能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及时清理积水,这些行为已违反《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均由三水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九条、《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
三水区卫生监督所在此敬告各位经营者,务必要加强自身责任区域的环境整治工作,翻盘倒罐,切实清除蚊媒孳生的土壤。三水区卫生监督所将持续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对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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